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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出现色差怎么办

[导读]关于地板的色差问题,我们要从两个层面进行分析,一是色差能否认定是产品质量和安装质量存在问题,回答这个问题还是要看国家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蔡先生家铺装的是11.2mm厚的强化地板、地板的颜色为中性色,铺装前蔡先生没有发现任何问题,安装完毕后,天色有点黑,打开灯后,发现地板呈现偏红、偏黄,两种颜色,故蔡先生拒绝付款。在正常的灯光下,地板的色差是可以让一般客户接受的,可是,打开三基色灯后,地板就出现了明显的色差,出现了很大色差问题。

    安居网支招关于地板的色差问题,我们要从两个层面进行分析,一是色差能否认定是产品质量和安装质量存在问题,回答这个问题还是要看国家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在强化地板国标的外观质量检验项目中没有色差这个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因此在产品质量上不能认定色差是质量问题;地板安装后,按照木质地板铺装、验收及使用规范《GB/T20238-2006》的要求,强化地板的铺装验收项目中也没有色差这项验收指标,因此也无法认定安装质量存在问题。

    所以,从《产品质量法》的范畴,出现色差的问题还不能认定经销商存在过错。这种色差主要是装饰纸的批号不同所致,尤其是在常规的灯光下色差不明显,一般的用户经过沟通都是可以接受的。地板在三基色灯下会出现不同的反光效果,并不是地板的实际颜色,也不应该在这样的条件下试验。

    第二个问题就是看经销商是否尽到了告知义务。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假如经销商销售的产品是两个批次的产品,地板的板面存在色差没有告知用户,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范畴,属于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经销商就应该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如果有证据表明经销商在卖地板时已经尽到了告知义务,出现的色差纠纷时,经销商不存在任何过错,消费者就应该无条件支付货款。

    根据经销商反映的情况来看,地板安装过程中,经销商(因灯光问题)并没有发现地板存在色差问题,所以根本不可能尽到告知义务,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范畴来看,经销商没有尽到“告知义务”,存在一定过错,应该与用户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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